各院、部、处及直属单位:
2011/2012学年教职工业绩录入和审核工作基本结束,现将后续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节点和工作安排:
1、2012年11月13日前:职能部门完成第一批复审工作。
2、2012年11月16日前:遗留问题处理(在此期间,个人录入、初审和复审的权限都将放开)。
二、注意事项:
1、各初审员要全面负责自己初审过的业绩,主动与教职工和复审员沟通,保证复审工作顺利进行,避免遗漏。
2、复审员在审核过程中如发现业绩存在问题,应及时告知初审员,以便初审员及时通知教师修改、初审和复审。
3、如果初审员联系教职工本人进行修改,但是本人不能及时配合,导致业绩在系统关闭前不能审核通过,后果自负。
由于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单位领导和全体教职工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配合学校按照相应时间节点按时完成各项工作,确保校内津贴能及时发放。
人事处
2012年11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