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处、部及直属单位:
现将2013年寒假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寒假放假时间
(一)学生放假时间为2013年1月19日-2月22日。2月23日(星期六)、24日(星期日)报到注册,2月25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二)教职工放假时间为2013年1月22日-2月21日。1月19日(星期六)、20日(星期日)照常上班。2月22日(正月十三,星期五)开始上班,2月23日(星期六)、24日(星期日)不休息。
(三)附中附小放假时间按照市教育局安排执行。
(四)科研生产部门放假时间由各相关单位自行制定。
二、注意事项
1、各单位要安排好节假日值班,并将寒假值班表于2013年1月21日下午5:00前报送至党办校办综合科(主楼318)和保卫处值班室各一份。
2、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安排组织好期末的各项工作,重点做好考试、阅卷工作,有教学任务的教师按时间节点完成学生成绩录入。
3、保卫处牵头在放假前对教学、科研和生活设施以及大型活动场所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和整改治理行动,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各部门要落实好防火、防水、防盗、危险化学物品保管、保密、安全生产等规章措施。要加强对节日期间校园安全巡查。
4、节假日期间,各单位严格执行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安排专人在岗值班,杜绝擅离职守和学生值班。要畅通信息联系渠道,强化信息报送。对各种突发事件和重要情况组织力量及时妥善处理,并及时、如实向上级部门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各职能部门中层干部要轮流值班,并按学校及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出席相关会议或活动。
5、学生工作部门要加强学生寒假假期外出和交通安全教育,认真统计好寒假期间住校学生的人数,做好留校学生春节期间的慰问工作。
6、后勤服务集团确保节假日期间水、电、气、暖的正常供应,保证假期留校学生住宿、饮食正常及校园清洁;切实落实卫生防疫与食品安全管理各项制度措施,预防控制传染病和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图书馆、保卫处、各学院、学生工作部门和学工人员要安排好留校学生的生活和学习,确保留校学生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春节。
7、各单位根据本部门的工作实际,提前安排部署节假日期间的相关工作,做好对教职工的安全教育。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认真督促检查,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全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8、全校要认真贯彻上级部门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和要求,要深入基层、走近师生,办实事、办好事、送温暖,着力解决家庭困难师生、离退休教职员工等特殊群体的实际困难;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9、节假日期间,党办校办值班室电话3922018,保卫处值班室电话3922110。
特此通知。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二○一三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