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及直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决定,2013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4月4日至6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7日照常上班(课),其中4月7日(星期日)上4月5日(星期五)的课。原安排在4月6日(星期六)、4月7日(星期日)的课停上。
二、各单位要做好值班安排,并在4月3日下午6点之前将假期值班安排表报党办校办综合科(主楼318室)和保卫处值班室各一份。
三、放假期间,各单位要做好安全教育和隐患排查工作。保卫处要加强校园重点部位的检查和巡逻力度。后勤部门要做好水、电、气等后勤保障工作,特别是二龙山及柏林公园的护林防火工作,确保放假期间学校的安全稳定。
特此通知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二○一三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