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人〔2011〕16号
关于修订2011年我校职称评审条件的通知
各院、部、处及直属单位:
根据2011年5月17日召开的全省高等学校职称工作会会议精神和2011年度山西省人社厅、教育厅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有关文件规定,今年职称评审条件较去年有一些新的变化。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须参照执行的新评审条件列举如下。
一、评审范围
根据省人社厅晋人社职字[2011]31号文件,从今年起省教育厅不再组织评审高校图书系列中、高级职务。高校图书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省文化厅组织的山西省图书资料高级职务(含中级)评委会评审。
二、教师高级评审要求
(一)关于转评。从2011年起,凡由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转评高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应先转评同级教师职务,须经过一年以上教育教学环节实践,经考核表明能胜任本专业教学工作并有1篇在高校教师岗位后发表的论文。转评以后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任职年限可与原任职年限连续计算。
(二)答辩。从今年起,凡上年度答辩未通过者,本次答辩时须提交新发表的论文,否则不予接收申报答辩。破格晋升答辩成绩必须为优,答辩成绩当年有效。
(三)课题。申报教授职称者,需在受聘副教授以来,对于主持、参与国家级科研课题者的排名要求,由原来的前5名改为前3名,对于主持一项省部级(含省教育厅科研、教研项目)科研、教研项目者,从今年起新增结题要求;对于横向项目,今年起新增主持完成横向项目,人文社会科学类经费到款3万元以上,自然科学类到款10万元以上的要求。
(四)专著。从今年起,新增专著出版后次年外审制度,并要求送审前,须提供以下材料之一:①主持省级以上课题计划任务书和结题报告;②3篇以上与本人专著研究方向相一致的高水平论文;③专著出版之后在本学科领域产生较大学术影响的3件以上书评或被引用、转载情况。
(五)专利。1、教授。获得与本人专业研究方向一致的国家发明专利(非实用新型专利和包装外观发明专利)1项,排名要求由原来的前2名改为第1发明人,且专利实施并取得明显推广效益。
2、副教授。获得与本人研究方向一致的国家发明专利1项,排名要求由原来的前4名改为前2名发明人,且专利实施并取得明显推广效益。
三、在高校计算机教室从事技术设备管理人员只能申报实验中、高级职务,不能申报工程系列。从事网络软件开发的技术人员须参加人社部组织的计算机技术与软件资格考试。
四、除上述条件须按省里新规定执行外,其余条件仍按我校2010年职称条件执行。具体要求见附件一。
五、晋升教授以专著(独著)作为应备条件的,请于6月7日前将一部代表作一式两本送人事处提交外审,逾期不候。
六、我校教师中级及教辅系列职称评审文件见附件二至附件四。
附件1:2011年中北大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
附件2:2011年中北大学晋升讲师职称评审条件
附件3:中北大学实验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
附件4:中北大学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二〇一一年五月三十日
主题词:修订 职称 评审条件 通知
中北大学校办 2011年5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