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处、部及直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9】27号),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决定,就2010年元旦及寒假放假有关事宜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放假时间
2010年1月1日-1月3日放假公休,共3天。
其中1月1日(星期五)为法定节假日,1月2日(星期六)、3日(星期日)为公休日。
二、寒假放假时间
(一)学生放假时间为2010年1月23日-2月26日,2月27日(星期六)、28日(星期日)报到注册,3月1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二)教职工放假时间为2010年1月25日-2月25日,1月23日(星期六)、24日(星期日)照常上班。2月26日(正月十三,星期五)开始上班,2月27日(星期六)、28日(星期日)不休息。
(三)附中附小放假时间按照市教育局安排执行。
(四)科研生产部门放假时间由各相关单位自行制定。
三、注意事项
1、各单位要安排好节假日值班,并将元旦及寒假值班表于2009年12月31日下午5:00前报送至校办综合科(主楼318)和保卫处值班室。
2、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安排组织好期末的各项工作,重点做好考试、阅卷及学生成绩登录工作。
3、保卫处在节假日前做好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各部门要落实好防火、防水、防盗、危险化学物品保管、保密、安全生产等规章措施。
4、节假日期间,各单位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和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组织力量及时妥善处理,并及时、如实向学校报告,不得瞒报、虚报、迟报;各职能部门中层干部要轮流值班,并按学校及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出席相关会议或活动。 5、学生工作部门要认真统计好寒假期间住校学生的人数,做好留校学生春节期间的慰问工作。
6、后勤集团、服务集团确保节假日期间水、电、气、暖的正常供应,保证假期留校学生住宿、饮食正常及校园清洁。图书馆、保卫处、各学院、学生工作部门和学工人员要安排好留校学生的生活和学习,确保留校学生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春节。
7、各单位根据本部门的工作实际,提前安排部署节假日期间的相关工作,确保全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8、节假日期间,校办值班室电话3922018,保卫处值班室电话3922110。
特此通知。
校长办公室
2009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