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2010年3月24日下午接教育厅紧急通知,我校201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和333人才工程省级人选选拔工作从即日起开始。由于本次评选时间紧,教育厅要求我校3月30日前上报推荐结果,请各单位按照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做好推荐工作。
一、推荐人选标准条件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人选必须从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获得过省部级以上奖励,且排名第一。要以近五年来(2005年以后)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为主要依据,其业绩、成果和贡献应得到同行专家的认可。要重点选拔在教学、科研、管理等专业技术岗位上表现突出的优秀创新型人才。对申报政府特殊津贴的333人才工程省级人选优先推荐,已经入选国家级的人选可不占本单位指标。
333人才工程省级人选:推荐人选必须从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获得过省部级以上奖励,且排名第一。要以近五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为主要依据,其学术水平在国内或省内和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优势,有较强的创新和组织协调能力,在学科建设和发展中能起到带头、促进作用,研究成果具有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省级人选年龄在 50 周岁(含 50 周岁)以下(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选拔原则
各单位严格按照推荐人选标准条件把最优秀的人才推荐上来,在推荐中注意不要把各种荣誉都集中在一个人身上,要尽可能让更多的优秀人才去争取各类表彰奖励、荣誉,这样我校人才在社会各行业所占的比例会更大,对即将开展的高校教师分级极为有利。
三、选拔工作程序
本次推优工作力求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先由各学院及相关部门召开推优评审会,按照推荐人选的标准条件,选拔出本单位的推荐人选,再由人事处组织评委对各学院上报的人选进行评议、评审,然后将评选的结果报校长办公会,确定最终人选并上报到教育厅。
四、选拔推荐名额
各学院推荐享受政府特贴人员和333省级人选各1名,其他单位和部门,如有符合选拔条件的人选,可报1名人选。请按分配的推荐名额申报,不得超指标申报,如没有符合条件的人选可以不报。
五、其他
各单位确定推荐人选后,推荐人需要填写“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申请表” 或“山西省“333人才工程”省级人选申请表”。并于3月26日中午12:00前将推荐人登记表的纸稿与电子稿报人事处师资科,逾期不予受理。
推荐人填写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情况时,非排名第一的不要填。由高到低,先是国家奖再是省科技一等奖、社科奖一等奖、省教学成果一等奖。时间界限必须是近5年所获。承担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也可填。
联系人:李耀明、刘颖
联系电话:3924992
电子邮箱:shzk@nuc.edu.cn
人事处
2010-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