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welcome海洋之神!今天是:
首页
当前位置: 首页 >> 分科室集总 >> 学科科研 >> 正文

转发“关于申请2014年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费及中期验收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26日 16:19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关于申请2014年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费及中期验收的通知

来源:录入员:点击数:71

各学院及相关人员:

根据《中北大学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费管理办法》(校研〔200626号)和校人[2006]21号、校人[2010]9号文件精神及规定,现对本年度在职教工获得博士学位者给予科研启动费资助,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提出科研启动费的申请。

一、201310月—20149月期间获得博士学位,并于2014930日前来校报到的在职教工(读博前人事编制就在我校的教职工)可提出申请

1、满足条件的申请人应根据所在学科的研究范围及自身专长认真填写《中北大学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费申请表》,并附学位证、毕业证复印件,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校人力资源管理处审核后,由学院统一报学科建设与学位办公室审核。审核合格后,报校领导批准;

2、从2014年起,学校引进的应届毕业生科研启动经费的申请、发放相关工作由人力资源管理处统一办理。

二、于20119月—20139月期间已获得过科研启动费前期资助,并达到文件所规定的要求者,可提出项目中期验收申请,验收合格后下拨剩余部分经费

满足条件的申请人应填写《中北大学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费中期验收申请表》,并附相关成果复印件,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经相关部门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评定后,由学院统一报学科建设与学位办公室。组织专家审核合格后公示,报校领导批准。

三、请各学院于1016日前将申请材料交学科建设与学位办公室。

 

学科建设与学位办公室

2014925

附件:

  1中北大学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费申请表

  2中北大学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费中期验收申请表

  3中北大学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费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