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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优助困】welcome海洋之神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11日 10:59    作者:    来源:勤工助学委员会     点击率:

welcome海洋之神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二院各班:

“国家助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旨在帮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勤奋上进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学生。根据山西省财政厅、教育厅下达的国家奖助学金经费预算,依据《中北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修订版)》(校学[2020]9号)文件要求,为做好2021年秋季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工作,充分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励志成才,实现精准资助,请各班级按照下列条件认真组织评选工作:

一、评选范围: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科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中北大学学籍且在校就读的本科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上一学年无违法违纪记录。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是我校2021/2022学年统一核实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积极参加校内勤工助学,且考评为“良好”及以上。

三、评审档次

国家助学金分为“一等”、“二等”和“三等”3个档次,资助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年4000元、每人每年3000元和每人每年2000元。

在符合资助政策条件的前提下,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保障家庭子女、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孤弃学生、残疾人及残疾人子女、烈士子女等学生享受最高档的资助。其他困难类型根据认定的困难程度分别优先申请最高档次助学金。

1、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困难:可以申请一等国家助学金。

2、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可以申请二等国家助学金。

3、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且不属于6类特殊情况(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保障家庭子女、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孤弃学生、残疾人及残疾人子女、烈士子女)、受院校级处分,不予申请国家助学金。

四、评选程序:

1、由班主任牵头成立班级评议小组,班级评议小组由班主任担任组长,学生干部和宿舍学生代表担任成员,负责本班级国学助学金的民主评议工作。班级评议小组人数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20%;班级评议小组成员中,原则上每个宿舍至少有一名学生代表;班级评议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即申请认定的学生不得担任班级评议小组成员。学生提出个人申请,由班主任组织班级评议小组对学生的申请材料及平时表现进行审核评议,提出评定结果并在班级内部公示,班级要做好评议会议记录和公示记录。班级公示结束后,学生本人填写《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生活委员填写《2021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班主任审定并签署审核意见后报学院学生科。

2、学院学生工作领导组审核汇总推荐学生情况,召开评审会进行评审,确定本学院国家助学金推荐学生名单,并在学院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署推荐意见后报学生处。

3、学生处汇总各学院推荐学生情况,并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经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组组长审定后报教育厅审核备案。

五、需要提交的材料:

1、2021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1份(电子版、纸质版必须有班主任签字)(生活委员一定核实好电子版保证与纸质版信息一致,纸质版必须由困难生本人亲自签字,确保所有信息无误,否则影响助学金的发放);

2、中北大学国家助学金评审班级评议结果报告2份(纸质版);

3、国家助奖学金评议会议记录及现场照片3张(高清)电子版、纸质版;

4、班级公示截图纸质版一份。

5、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一式2份(纸质版);(看模板填写)

6、学生本人的中国工商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一式2份。(复印在一张A4纸上且卡号清晰,在右上角写上姓名+班级+学号)(每个同学一份助学金申请表后放一份工行卡号的复印件,且同学材料按照公示的经困生编号排好序)

以上材料于10月13日(本周三)将纸质版(含班主任签字)交至晚上8点-10点半交给文瀛3辅导员工作站年级负责人处,年级负责人联系方式见附表,电子版材料以压缩包形式(文件名命名格式:助学金+班级)发给1485862029@qq.com,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注意事项:

1.要确保评选程序的公开透明和评选结果的公平公正,通过奖、助学金引导学生形成励志进取、积极向上的良好学风。国家助学金评审要以经济困难程度为基准,不得将学习成绩挂科情况作为能否获得国家助学金的标准。

2.评审工作务必严格工作程序,保持公开透明,确保公平公正。国家励志奖学金重点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充分发挥奖励功能;国家助学金要充分发挥“保基本、兜底线”资助功能。

3.在同一学年内不得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

4.严禁以任何名义变相截留挤占国家奖助学金,坚决杜绝平均资助和轮流坐庄等行为。奖助学金发放后实行抽检制,即学院会按照受助学生人数1%的比例进行回访,确认奖助学金足额发放到受助学生本人手中。

5.在班级建立信息反馈渠道,一经发现立即解决,确保提交的认定结果无异议。

6.国家助学金评审、发放实行全过程监督、管理,如学生在申请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学校将随时取消其资格,并按照《中北大学本科生违纪处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welcome海洋之神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