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体现湖北省人民政府对在外省求学学子的关怀,彰显湖北商人投身慈善的情怀,激励湖北籍大学生刻苦学习,积极进取,全面成才,湖北省人民政府驻山西办事处与山西省湖北商会联合在我校设立自强奖助学金。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驻山西办事处与山西省湖北商会的通知,现开展2021年湖北商会自强奖助学金的评选工作。为做好本次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要求和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湖北籍在校本科生。
二、评选项目及标准
(一)山西省湖北商会自强奖学金(学院推荐人选2-3名)
共奖励23名,其中:
特等奖1名,奖励10000元;
一等奖2名,每人5000元;
二等奖20名,每人3000元。
(二)山西省湖北商会自强助学金(学院推荐人选2名)
资助20名,每人2000元。
三、评选条件
(一)山西省湖北商会自强奖学金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品行端正、勤奋学习、生活俭朴、积极进取。
3.明礼诚信、富有爱心、关心集体,体质良好。
4.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综合素质较高。
(二)山西省湖北商会自强助学金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品行端正、勤奋学习、生活俭朴、积极进取。
3.明礼诚信、富有爱心、关心集体,体质良好。
4.是我校2021-2022学年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四、评选程序
1.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中北大学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经班级评议之后,由班主任签署意见报本学院学生科,并附上一学年学习成绩单(一年级学生无需提供)及其他奖励证书复印件。审批表填写时不分等级,只需写明奖学金或助学金即可。
2.学院对申请学生的资格进行审核,组织评审答辩会,确定本学院本学年湖北商会自强奖学金推荐人选2-3名、助学金推荐人选2名,所有推荐人选须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由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署意见上报学生处助学工作办公室。
3.学生处组织评审会,评审确定获奖及受助人选并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将结果报湖北商会审定后发放奖助学金。
五、上交材料
1.《中北大学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原件一式两份及一份复印件。注:《中北大学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统一用A4纸打印。
2.班级评议报告纸质版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参照加分细则填写候选人信息表电子版一份。
4.上一学年个人成绩单纸质版一份,加盖教学科公章(一年级学生无需提供)。
5.其他获奖证书复印件。
6.推荐学生一览表电子版。
7.中北大学2021年社会捐资奖助学金评审备案表电子版。
8. 获奖学生准备一份200字左右的个人简介(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及所获荣誉列表)、一份1500字左右的个人事迹、一封真挚的感谢信(个人事迹和感谢信不得抄袭,一经发现,取消受助资格)、一张1M以上的个人照片,均提交电子版。
以上纸质材料于2021年12月2日(周三)晚上8点到10点交到文瀛三辅导员工作站武瑾祺处(15735114906),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485862029@qq.com,申报同学加QQ群314448900。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注意事项
1.曾获湖北商会自强奖学金或助学金的学生,原则上不再参评。
2.评选湖北商会自强助学金时,应优先考虑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
welcome海洋之神
2021年11月30日